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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知识(55)-开放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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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放存取运动(Open Access Movements)于20世纪90年代末在国际学术界、出版界、信息传播界和图书情报界大规模地兴起。其初衷是解决当前的“学术期刊出版危机”,推动科研成果利用因特网自由传播,促进学术信息的交流与出版,提升科学研究的公共利用程度,保障科学信息的长期保存。
    目前对于开放存取还没有统一的定义。2001年12月,开放协会研究所在匈牙利的布达佩斯召集了一次有关开放存取的国际研讨会,并起草和发表了“布达佩斯开放存取倡议”(BOAI)。BOAI对开放存取的定义为:文献可通过公共网络免费获取,允许任何用户阅读、下载、复制、传播、打印、检索、链接到论文的全文,为论文建立索引,将论文作为素材编入软件,或者对论文进行任何其他出于合法目的的使用,而不受经济、法律和技术方面的任何限制,除非网络本身造成数据获取的障碍。对复制和传播的唯一约束是允许作者对其作品完整性以及署名权和引用权进行控制。
    BOAI发表后,开放存取比较著名的文件还有两个:(1)《巴斯达声明》。2003年3月,在美国马里兰州的霍华德尤斯医学研究所召开了一场有关进一步促进科技文献公开获取的会议。该会议达成了一项有关“开放存取出版物”的《巴斯达声明》。(2)《柏林宣言》。德国、法国、意大利等多国研究机构于2003年10月2日在德国柏林联合签署了一项《柏林宣言》,呼吁向所有网络使用者免费公开更多的科学资源,以促进更好地利用互联网进行科学交流与出版。这两个文件都对开放存取做出了相似的定义,都认为“开放存取出版物”作为一种新型的出版物须满足以下两种条件:
    (1)作者或版权所有人允许用户在明确表达作品作者的情形下,合法地、免费地、不可撤销地在全球范围内长期拥有获取的权利,准许用户拷贝、使用、分发、传播、公开展示著作,并允许用户用任何数字媒体的形式在原作品的基础上创作和传播其演绎作品,只要用户的使用是基于合法目的并在使用作品时注明相应的引用信息,用户还可印制小部分的复本以供个人之用。
    (2)开放存取出版物的一篇整体作品及其补充材料(包括以上所述许可条件下的复制本)以某种标准的电子格式出版后,应确保他们能开放存取地、无限制发行地、具有互通性地长期存放在某个学术机构、学会、政府机构或其他信誉良好的组织所支持的在线知识信息库中(如公共医学中心)。

摘自:崔海峰,洪跃. 图书馆在开放存取中的对策. 图书馆学刊,2006(4)